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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万网用户: 您好!
为维护奥运版权及相关权利,国家版权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广电总局联合下发通知,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,并已专门成立“打击奥运侵权反盗版工作组”,严厉打击针对奥运会赛事及相关活动的新媒体转播权非法转播行为。
为了保证您及广大万网用户的互联网权益,请您自觉遵守有关主管部门的通知规定,避免因违规行为导致域名被停用、网站被关闭甚至更严重的后果。请您及时自检网站内容,万网也将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国家主管部门管理规定,严厉打击这种非法转播行为。
希望您能与万网携手,共同努力,切实履行网站管理义务,为2008北京奥运会营造健康和谐的互联网环境!
谢谢!
中国万网 2008年8月10日
详见: 《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》http://www.ncac.gov.cn/GalaxyPortal/inner/bqj/include/detail.jsp?articleid=14244&boardpid=2261&boardid=11501010111616&flag=1 《奥运侵权反盗版工作组成立 严打非法转播》http://www.ncac.gov.cn/GalaxyPortal/inner/bqj/include/detail.jsp?articleid=14445&boardpid=168&boardid=11501010111601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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